【备案年审】湖北管局备案年审通知
2020/3/18 15:21:49 | 阅4234 | 来源:好空间网络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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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通知,自2020年1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对湖北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主办者进行年审。
一、年审依据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每年规定时间履行年度审核手续。
二、年审方式
请主办者按以下方式进行年审操作。
第一步:根据备案信息的审核处理情况使用网站负责人的手机编辑短信(如备案有变化,请先完成备案更新后再发送短信)。
短信格式:
2、短信格式为:#099#备案号#审核处理情况# (例如:#099#苏ICP备09005438号-2#无变化#)
特别注意事项:
1、审核处理情况包括:无变化/已更新/已注销 三种
2、备案号应填写具体网站的备案号。例:苏ICP备09005438号-3(应添加-1、-2、-3)如存在同一主题多个网站,则每个网站都应逐一发送。
3、短信格式中备案号前的 #180#和#099# 无需更改。
4、发送审核短信时,请使用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发送。
第二步:发送编辑好的短信:
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09719767
联通用户发送至:10690661740694920
电信用户发送至:10690738140694920
三、年审结果及处理方式
在年度审核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湖北省管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一)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年审信息的;
(二)新闻、教育、公安、安全、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保密等国家部门依法对各自主管的专项内容提出年度审核否决意见的。
详情请见:http://hubca.miit.gov.cn/article/detail/75448
请您按以上方式方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度审核工作,避免因未按时年审导致备案号被注销。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注意:只有湖北的备案才需要如此操作,其他省份不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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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